2006年,按照与合作伙伴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签订的协议,瑞典沃尔沃汽车公司以技术转让的形式授权给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进行生产制造沃尔沃S40轿车 , 并遵照中国汽车
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作为S40轿车的总经销。
2001年4月,福特汽车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签约成立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初正式投产。2006年3月,马自达汽车公司参股,公司正式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2006年7月,福特就以技术转让的方式将沃尔沃S40引入长安福特马自达,意在扩大沃尔沃在中国市场的份额。技术转让其实就是一个代工合同,是利用长安的生产线生产沃尔沃产品,其他均由沃尔沃负责。长安所获得的利益是制造利润以及因此获得的相关制造工艺技术。
2006年7月17日,国产的S40正式上市,国产S40分为2.4升和2.5升涡轮增压两种车型,通过全国的长安福特马自达授权经销店投放市场。
2009年,福特再将沃尔沃S80L加长型产品引入长安福特马自达,仍属于代工合同。S80L加长版是沃尔沃专门为中国市场量身打造的一款全新豪华车,轴距加长140毫米,配置更加豪华,以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
之所以采取“代工”方式,应该是当时福特就已经考虑到未来沃尔沃的出售问题——2008年12月4日,福特就已决定以60亿美元出售沃尔沃。相对而言,“代工”方式解决起来比较容易,而如果是与长安采取合资方式进行沃尔沃国产化,则会给福特出售沃尔沃带来额外的困扰。